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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团聚移民是加拿大移民的重要组正部分,是加拿大移民政策的人道体现。根据加拿大移民部移民监测报告,目前家庭团聚移民占到移民总数的20%左右。在众多的移民方式中,家庭团聚移民中的配偶移民是最优先的。 配偶团聚移民也是加拿大所有移民类型中比较快的一种,很多申请人有希望在4到6个月内获得核准,而且在申请等待期间配偶可以合法居住在加拿大工作或者学习。
家庭团聚移民包括两种方式:夫妻或同居配偶团聚移民(包括境内申请和境外申请两种类别),以及担保父母、祖父母和领养子女移民类别。
夫妻或同居配偶团聚移民的两种类别各自特点为:
(一) 加拿大境内申请移民的特点:
l 申请人必须身在加拿大境内,并且审理期间申请人也需要留在加拿大境内。
l 申请人必须是合法入境加拿大冰持有合法居留的临时居民身份,并在整个申请期间保持该合法临时居民身份。
l 该类申请相对简单,主要需要证明该婚姻或同居关系的真实性。假如担保人与配偶没有注册结婚,以同居配偶名义申请,必须证明双方已经共同生活超过一年;假如与配偶已经注册结婚,在注册后可以立即递交申请。须证明夫妻/同居配偶关系的真实性,假如移民官怀疑配偶关系的真实性,签证申请将被拒绝。
l 对申请人的审核主要集中在安全背景和体检方面。
l 对担保人的资产要求比较低,担保人没有工作和收入也能够获得批准。
l 境内申请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大致为期 6 个月,移民官将决定是否准许申请人在境内申请; 第二阶段为期3-6个月,处理核发永久居民身份的事宜,例如身体检查, 背景调查等。
l 如果申请人有22岁以上子女偕同申请移民,则需要证明该子女在申请入表时在校读书,发出签证时仍然在学校读书。
l 申请一旦被拒,申请人不可以上诉。
(二) 加拿大境外申请移民的特点:
l 申请人在加拿大境外递交申请到负责该申请人居住地的加拿大签证处审理。
l 为了加快处理速度,申请人在入表时需要将担保申请、体格检查及签证申请三样文件一起呈报,故称为三合一申请方式。
l 申请人必须证明其夫妻或同居关系的真实性,申请难度比较大。
l 申请被拒后可以上诉到移民上诉庭。
第二类家庭团聚可以包括父母、祖父母和未婚夫/妻。此类申请与以上所提到的家庭申请类似。不同之处在于,对于担保父母、祖父母和未婚夫/妻,担保人必须提供足够的收入证明。
担保父母、祖父母和领养子女移民: 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假如符合一定的条件,可以担保其父母、祖父母或者领养子女移民加拿大。该类申请的审理时限比较长,对担保人要求比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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